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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网红女友,居然成了他人的未婚妻,而我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1-05-11  浏览量:142

新闻回顾

近日,一位网友发出一篇65页的长文,标题直言:“CEO张某峰曝光海王女友出轨多人,有图有真相”的新闻,在网上可谓是传得沸沸扬扬。该长文控诉了自己的同居女友竟然瞒着自己与台州另一位富二代订婚了!

根据张某峰的爆料,他和项女士在2018年相识相恋,两人合作开了一家网店。他“倾尽所有”,将女友项女士捧成了在抖音平台上拥有数百万粉丝的女网红。在两人恋爱期间,张某峰也曾转给项女士几笔大额转账作为结婚储备金。

然而与此同时,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项女士竟然以“为爷爷扫墓”为由,回到台州与富二代徐某某举办了订婚宴,并且女方的彩礼价值1800万。

张某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对待的“未来妻子”,却在一边和他交往同居,一边又和别人订婚同居。

为了方便大家吃瓜,我们把本案时间罗列如下:

① 2018年4-5月,女主毕业,跟男主相识,两人一起开淘宝店,男主出资,女主做模特。

② 2018年10月15日,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③ 2019年9月,男主出资200万包装女主做抖音网红。

④2020年4月,两人注册了新公司。所有的开支,从每月10万的房租,到人工,推广费,拍摄,买样品等等,都由男主承担。

⑤ 2020年5月,在女主父母的介绍下,女主偷偷回老家和一个富二代徐某相亲。

⑥ 2020年6月,女主开始准备抛弃男主,频繁以出差为借口,千里飞去广东与富二代徐某见面。期间徐某妈妈送了女主一块价值10-20万的卡地亚手表。女主的父母一直在背后出谋划策,帮助女主维持这个三角关系。

⑦ 2020年9月,女主开始在外面居住,偶尔回来和男主居住。

⑧ 2020年10月,富二代徐某来公司见女主,女主全家一起打掩护;女主在和富二代交往的同时,多次与不同男士发生性关系。

⑨ 2021年3月20日,富二代徐某和女主在台州举办订婚宴,男主得知被骗后大闹订婚现场,被女主报警拘留。


针对此事件引发的法律问题,4月18日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栏目组专门采访了蒋爱兵律师。

作为区律协刑事、婚姻家事专业律师,蒋律师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办案经验,并就此事给出了自己专业的意见。


张先生曝光项女士聊天记录行为涉嫌违反什么法律法规?严重的话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蒋律师表示:从我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来说,一般在他人不愿意曝光的情况下,我们是不能将他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的;所以,无论大伙是出于经营,还是出于个人泄愤或是私人之间的恩怨的目的,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都是不允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的。

因此张先生使用技术手段,恢复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并进行传播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张先生的行为属于处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对其处以5-10天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如果张先生恢复并传播的微信记录较多,达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将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如果张先生表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女方社会评价降低,首先会构成名誉侵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话,还将涉嫌诽谤罪 。


张先生这样的情况,想要拿回自己赠与的钱财物品可能吗?他应该怎么做?

蒋律师表示:首先,张先生与项女士属于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同时他们又涉及到一个合作经营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之间可能没有书面的合同,那么张先生给项女士的转账目的究竟是借款、投资款还是赠与,在举证上面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但是,张先生有一笔大额的100万转账记录明确注明为“筹备结婚”并转给了女方;对于该笔转账,可以作为一个赠与纠纷来处理,相当于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是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现在没有达成结婚的目的,那么要求女方返还是可以的;如果是比较贵重的物品,例如名表,如果也是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的,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当类似的感情纠纷出现时,男女双方应该冷静沟通,涉及钱财、物品返还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院诉讼途径拿回;将聊天记录公之于众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若网络舆论控制不住,很有可能会招致“两败俱伤”的局面。


以上内容由蒋爱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爱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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