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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出险次数与保费有关系吗
来源:尹继业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量:560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车险出险次数与保费有直接关系,车险出现次数越多,保费越高。

  一、车险出险次数与保费有关系吗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执行。

  保险费的计算办法: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二、交强险理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交强险费率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也就是说车险出现次数越多,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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