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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黄发坦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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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每天都要接诊许多病人,部分病例是由于医疗本身风险所致而死亡,而有些病例则是由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主观过失,实施损害行为所致而死亡。在经过鉴定将医院过失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前提下,医院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一、医疗事故的发生特点

  漏诊漏治、误诊误治、用药不当、错误操作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结果最为常见,表现为3个特点:

  1、引发纠纷和事故的往往不是疑难问题,而是一些显而易见的常规性问题;

  2、高发时段多在周末、节假日及上下班时间,尤其是夜间会诊不及时的情况下多发;

  3、低年资医务人员群体因经验不足、考虑不周容易发生。

  二、医院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院过失致人死亡,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3、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5、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以及住宿费等赔偿项目。

  法律咨询:

  网友: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律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计算标准。在主张赔偿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票据作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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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发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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