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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离婚律师(九十一)——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来源:蓝锐离婚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量:201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1、通过双方的亲友、所在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一致,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收到离婚登记三十日起,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调解无效,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夫妻感情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不符合离婚条件,判决不准离婚,一方可以在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再次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规定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醒:婚姻不易,建议夫妻在出现矛盾时,双方都能够冷静解决问题,如果确实不想维持婚姻,建议及早寻找专业人士帮助,及时固定搜集证据,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如果另一方确实不识时务,也可以及时的诉讼,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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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蓝锐离婚团队
  • 执业律所:
    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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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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