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是无法在同一个公司做一辈子的,离职,跳槽实在是太频繁了,而离职的原因无非两种,一是钱,二是发展,但是有时候员工申请辞职,公司可能会不同意的,那么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办?
一、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二、员工被迫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 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离职是员工的权力和自由,公司无权阻拦,但如果员工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没有到期之前就离职的话,那么按道理是需要向公司赔偿一些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