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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请什么样的法律顾问才能产生高效益

作者:陈茂国  更新时间 : 2021-04-30  浏览量:388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法律顾问,是指解答法律询问,提供法律帮助的专门人员。如受当事人聘请,为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其责任是为聘请单位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査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担任法律顾问是我国律师主要业务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愈显重要。

一、企业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

(一)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后,有助于企业避开经营过程中遭遇的各种不容易被发现的法律风险和合同陷阱,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遇上难以应付的法律陷阱,如:商业欺诈和合同陷阱;企业经营活动或交易涉及违法情形;合同的债务人诚信度低,有存在逃债、废债、欠债的可能;保护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的纠纷;潜在的职工双倍工资、保险待遇、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纠纷;某些行政机关的违法摊派、不当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或非法滥用职权等等,这些司空见惯的法律风险和陷阱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企业的健康发展,甚至给企业带来难以预料的灭顶之灾。

(二)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容易处于劣势,不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商业对手有法律顾问参与商业谈判,为交易把关,提供法律支持。这时候,如果我方企业没有法律顾问的参与,势必会在交易和谈判中处于劣势,有遭受对方法律暗算的危险,埋下商业风险和隐患。在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和商业合作过程中,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出于情面的需要,对十分关键的合作细节和重要的企业利益的安排、取舍,常常抹不开面子又难以启齿。如果有法律顾问就双方争议的部分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确定下来,保障交易和合作的安全,有效降低风险。

(三)优秀的法律顾问能为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保驾护航作用,排除企业经营上的后顾之忧,为企业取得更高收益。

法律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企业在处理对外、对内的各种商业、经济、行政关系中,法律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企业从设立、发展到辉煌的成功道路上,首先要注重建立规范友好的法律合作关系,尽可能的避免和化解法律风险,高效解决法律纠纷,这始终是贯穿企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和内容。

如果企业聘请优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那么法律顾问就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包括企业的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影响、企业资产财务状况、企业人才结构状况、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等),进行透彻地分析,可以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处于萌芽状态时,将其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将法律风险在交易之前或进行的过程中予以有效处理,或者在企业出现法律风险后的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则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公司企业稳健的发展,促进企业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如何才能聘请到优秀的法律顾问

(一)建议企业从正规律师事务所选择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根据《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而且每年还须进行年检注册。因而,未取得律师资格或取得资格未取得执业证书,或律师执业证书上当年未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均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执业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都是比较审慎和自律的,但如果不是真正的律师,即百姓所说的“黑律师”则难以受到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企业选择法律顾问的途径可以从熟悉人处推荐知根知底的律师,可以从网络查询律师的信息中发现律师,也可以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律师办理案件情况,也可以向特定的律师事务所发出邀请,对有意向做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接触、商谈,了解律师法律应答水平和处理问题策略,对律师进行面试、问答、演示,筛选出优秀的法律顾问。

(二)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需求选择相应的法律顾问。企业选择法律顾问时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要片面追求聘请所谓名律师事务所、名律师,这是因为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往往是在某一业务领域里业务精深、业绩卓著,但他并不一定适合于您的企业。同时,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在服务收费上,可能也要比其他普通律师高一些,这也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需要考虑的。此外,知名律师往往工作十分繁忙,同时代理诸多案件或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因此不一定能够在您的企业中,投入足够的精力。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又片面以收费高低来决定聘用律师的人选,甚至同时约请多家律师事务所洽谈,令其互相杀价。一家服务上乘的律师事务所,其在办公条件、人员培训、企业服务内容等方面,投入的精力和物力往往要比一般律师事务所大得多,即成本要高一些,如果您支付的费用,不足以抵偿相应的成本,相信业务状况和运营状况良好的律师所是难以为您提供服务的,那么您聘请的律师的服务质量也是可以想象的。

(三)正确认识法律顾问作用的局限性,律师不是万能的。

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合法合规是律师执业规范和行业纪律。有的企业在聘任律师后,有可能要求律师保证法律服务必须达到某种结果,或要求律师在修改的合同中加入明显违法或显失公允的条款和内容。如果律师婉言拒绝,则认为律师没有尽职尽责,而实际上,律师在服务中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利益、规避更多的责任,都要以合法为前提,如果超出了合法的范围,对律师来说,将是勉为其难。《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对律师所从事的职业活动,均有明确的约束,如果律师对违法的内容不及时提醒、制止,甚至协助、参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失职和放任。

  有的企业则把能否在诉讼中取胜作为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标准。但事实上,从职业性质和法律地位而言,律师无论是在诉讼和非诉活动当中,都是仅仅依靠其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为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主张权益,律师是通过自身的工作促进社会公正实现的从业者,而不是执掌司法权力的执法者、裁判者,最终能做出判决或仲裁结果的是警官、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司法人员。因此,在律师尽职尽责从事职业活动后,当事人的利益到底能否得到充分保障,能否实现诉讼目的,某一案件处理是否公平,则往往不是律师所能主宰和控制的,这是法律顾问的局限性,律师不是万能的。试想,纠纷双方都聘请律师,如果双方的律师都拍胸脯“包赢”,那必然有一方是说谎的,至少是不负责任的。

三、企业如何让法律顾问发挥最大作用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可能包括以下数项或全部: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业务合同,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根据企业对人才培训情况的需要,为企业员工进行培训,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4、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进行交涉;

5、接受企业委托,办理重大的非日常性事宜如: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清算;公司股份增发、配股;公司专项对外投资、融资事项;制订公司管理层或员工持股方案;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是不是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后,上述工作都不会再收费了?不是,这主要看双方的顾问合同约定情况,在以上各项工作内容中,1至4项是正常包括在法律顾问年费当中的,5至6项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不包括在正常法律顾问费中,如需律师提供帮助,应另行签订协议支付费用。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企业现场办公,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咨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遇到紧急情况时,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企业、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业到法院、仲裁机关或其它行政单位代理企业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企业法律顾问费的收费标准

律师在商定顾问费时候,会了解企业的规模、注册资金、业务量、业务额,这是确定法律顾问费的基础。企业法律顾问费一般是按年收取,每年费用从数万到十几万、几十万高低不同,都是有可能的。法律顾问费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律师工作内容难度、工作量、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紧密联系的。工作的难度越大、工作量越多、涉及的专业知识越复杂,则相应的顾问费数额也就越高。

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和开展业务的实际需求与律师协商法律顾问费用,在双方初次合作阶段,一般会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工作特点估计一个适中的顾问费,在双方经过一年的合作后,如双方互相认可,在下一个顾问期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再增减费用。

四、企业与法律顾问合作的过程中应加强相互配合

1、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协调法律顾问工作。

律师是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并不是企业的内部人员、也不是企业的职工,所以企业确定专人联系是非常必要的。假如企业联系人员不固定,今天是这个人联系律师,明天是另一个人与律师沟通,就可能会产生沟通不畅和信息交流障碍,还可能由于不熟悉产生误会。

2、企业要选择高效便捷的沟通方式处理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与企业之间有多种沟通方式,企业要根据事情的紧急程度、重要程度、难易程度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不一定企业的没一起事务都需要顾问律师见面处理,因为每一次见面双方都要选定时间,增加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而律师为企业服务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属于律师计算工作量的重要因素,会影响顾问费的数额。这么说只是强调一个效率的问题,不代表律师不愿意到企业去,任何一方都希望合作是长期的,所以都要尽量去理解对方,争取最好的合作效果。

普通事项的法律咨询或审核合同,企业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的方式解决,需要法律顾问当面商谈的,双方约定时间即可。

3.企业如果涉及诉讼,双方要密切协调配合。

企业如果涉及诉讼,或者起诉他人,或者被他人诉讼,企业要把涉及诉讼的所有情况全部如实告诉律师,包括有利和不利的内容,都要告知。如果企业对律师隐瞒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可能造成在诉讼过程中律师缺乏对案情的全面了解,诉讼中对方提供证据证明隐瞒的事实的存在,则案件处理上会带来被动,容易导致败诉。

任何企业在交易中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没有漏洞,稍不注意,就会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单凭企业提供的合同、单据、往来文件等相关书面证据,还不能做到让法官和律师对全部交易有清楚的认识,对方在法庭上也随时可能提出一些律师之前不了解的情况,所以在开庭时候,务必安排企业内熟悉争议案件事实的职工同时出庭。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有熟悉业务情况业务人员参与,可以随时与律师沟通。另外,庭审中可能涉及调解等内容,有企业员工在场,更能直接了解庭审情况和律师的业务水平,更能有利于企业做出相应的决定,也能避免与律师产生误会。

总之,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优秀负责的法律顾问,企业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对于企业的稳步、良性发展都有莫大的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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