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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庆梓 更新时间 : 2021-04-27 浏览量:244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以便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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