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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常用的股权投资控制架构形式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量:1101

9种常用的股权、投资、控制架构形式


作者:夏晶律师 杜跃律师


连锁经营是一个概括性的概念,包含各地搭设分支机构、分店、项目公司、城市事业部、加盟机构、加盟店等方式,也是应用非常灵活的方式,在选择连锁经营过程中,整体架构设计越来越被重视,包括项目公司设立、商业特许经营权备案、税收筹划、对上市影响等等都纳入到考虑范畴内,本文先从连锁经营常用模式说起,后期会陆续退出关于连锁经营的法律实务内容。
为简化表述,我们暂且将对外设立分支、加盟的公司简称为“总公司”,各地各种类型的分支连锁机构简称为“分支机构”。

一、连锁经营架构选择考虑因素


通常在选择搭建的模式时,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业务类型:轻资产或重资产,对运营管理的依赖程度。

2.资金需求:资金投入多少决定融资的模式以及选择架构的方式。

3.管理需求:对各地分支机构管理要求紧密亦或松散型。

4.地方资源:对地方性资源的依赖程度也决定了采用紧密型的合资合营,或是市场化业务加盟形式即可。

结合总公司发展的各种需要,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组合达成“连锁”经营的目的。

二、常用架构模式


(一)直营模式

所谓直营模式,可以理解为总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具有控制权,对分支机构的经营具有较强的管控,利润也大部分流入总公司。

1.分公司

分公司是关联性最强的一种方式,主要体现在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对外是以总公司的名义作为主体,责任也由总公司一同承担,适合于管控力最强的各地分支机构。通常各地采用分支机构是出于资质牌照考虑和整体税收筹划角度考虑。

2.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由母公司全资设立的独立法人,母公司对其的管控力也非常强,但子公司需独立经营、核算,与分公司比较而言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特性隔离一定风险,是目前最常用的直营方式之一。

3.合资子公司

即总公司与其他方合资设立分支机构,直营通常需要总公司持股50%以上具有控股地位,如持股低于50%则可以通过公司章程、一致行动协议等多种方式约定总公司具有控制权,达到直营目的。
设立合资公司通常为需要借助另一方的资源,或是地方性资源,或是管理资源,或是资金资源等等。例如,万科的各地方的房地产公司,通过合资等方式设立各地项目公司。

4.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中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通常由总公司或指派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是掌握在普通合伙人手中,因此达到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直营的目的。例如,喜家德水饺的很多门市店采用的有限合伙企业形式。

5.直营个体工商户等

可以控制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也属于直营的一种,例如餐饮等零售业中很多是实际控制人通过具有控制权的个体工商户形式直营。
采用个体工商户形式通常是考虑税收原因,通过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降低经营成本。

(二)加盟模式

加盟形式通常指通过各种合同、协议约定,在形式上达到与总公司、品牌公司统一经营的效果,但实质上总公司对各分支机构没有股权以及经营上的控制权。在分支机构形式上,独立公司、合资公司(不控股)、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存在,因为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均是通过协议方式约束。

1.商业特许经营权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商业特许经营需要至商务部、省一级商务部备案为合法经营。例如,全国性布局的连锁企业,通常均采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权,对扩张具有益处。

2.商标许可使用、商号许可使用等方式

在没有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情况下,很多公司通过商标许可使用、商号许可使用等方式做加盟连锁,通过各种授权协议约束。分支机构可以以商标权人的名义、许可商标对外进行经营。例如,某茶连锁等以零售为主,在没有商业特许经营权备案情况下,采用此种方式。

3.协议代理商加盟

这种形式实质与前述第2种商标、商号许可使用相同,均是通过协议方式约定授权范围及约束义务,但通常是以各地“总代理”身份出现,并可以再次二级授权经营。例如,之前某外卖企业在各地采用的此种协议代理加盟方式。

4系列品牌、商号等协议联盟

这种联盟方式通常是松散型的加盟,分支机构通过合理的区分,保留各自的商号、商标等,但通过某一共同点及通过协议约定方式达成“联盟”,成为系列品牌、商号,各个分支机构的商号又独立、各不相同、独资承担责任。例如,律师事务所中很多采用联盟方式,实际上一种协议共同体。
以上各种直营、加盟在商业模式搭建中,可以交叉、混合使用,甚至通过反向持股等多种方式达到经营者的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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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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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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