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赣律师亲办案例
江苏省200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杨春赣律师
发布时间:2009-02-27
浏览量:411
江苏省200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3月30日

标准(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7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561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715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792

职工平均工资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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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赣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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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15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春赣
  • 执业律所: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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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