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保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1-04-09 16:07 浏览量:701
2021年4月7日收盘后,延安某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延安必某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该公告称“延安某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民事起诉状》等有关证据材料,涉及458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91,555,317.95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共收到46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91,995,630.43元。”这表明延安某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又有了新的进展,凡是符合条件的股民,仍然有诉讼机会,仍然可以参与诉讼:
(1)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间买入002411延某必康,且在2020年3月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0日间买入002411延某必康,且在2020年2月11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延安某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所需要的材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谢律师提醒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最好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联系方式;
5、您本人的常用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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