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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争取交通工伤双重赔偿?
来源: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量:96

意: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后,除去交通事故方面赔偿外,情况允许的可再次申请工伤赔偿。达到工伤伤残级别的,可按照当地劳动工伤伤残赔偿标准获得赔偿。交通事故合并工伤赔偿,赔偿项目比较复杂,需要结合伤者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分析,理清赔偿项目明细,切忌与对方、工作单位和保险公司私下和解,他们会想尽办法拖延,利用伤者心急想获得赔偿的心理,使伤者以最低的赔偿金额妥协,导致少获得5-10万元以上的赔偿。

常见情形:

因工作需要外出及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自身造成的单方事故不在范围内)


一、  职工因下列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造成的单方面事故不在范围内)

首先是获取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事故认定为非主要责任的,即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予申请的,则需要本人委托律师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赔偿申请(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提出),成功后可向公司索取工伤赔偿金。

单位往往不希望员工找律师帮助索赔,因为劳动者长时间在单位工作,多少会讲“人情”,单位领导随便几句搪塞过去,或者拖延一下,事情就不了了之。如果找律师介入处理,劳动者不需要自己面对企业领导,与律师说明自己的情况,律师可以代劳动者向企业追讨高额工伤赔偿金,并且律师会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计算清楚每一个赔偿项目的金额。


二、交通事故工伤,劳动者有哪些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合并工伤后,除去交通事故赔偿外,劳动者还可以追讨部分工伤赔偿项目: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无须再承担对应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当事故造成的身体伤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还可要求单位承担对应的工伤赔偿。

(视乎个人情况,工伤赔偿还可能争取多个赔偿项目)详细情况请咨询律师:13929904551。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需要根据伤者情况,具体分析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结合伤者工作情况,考虑怎么争取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国晖律师10年来大量接受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委托,熟悉各项法律程序,了解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帮助当事人有效避免工作单位的干扰,比私下和解能争取更高的赔偿金额。


以上内容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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