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赣律师亲办案例
国家级足球裁判命丧传销人员内讧
来源:杨春赣律师
发布时间:20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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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足球裁判命丧传销人员内讧
本报记者 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
*** 让儿子李健吸光了所有家产;为还债,父亲李大为不得不放弃南京的工作南下广东,结果陷入传销迷局无法自拔。在一次朋友之间的纠纷中,李大为不幸被刺中心脏,倒毙街头,而凶手因正当防卫只被判处缓刑。儿子31岁了,却不能养活自己,丈夫又死于非命,赵兰已看不到希望在哪里……
多好的家啊

据了解,李大为和赵兰之前均在南京市公交系统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酷爱足球的李大为还通过考试,成了一名国家级足球裁判,每当南京有重大足球赛事,或主裁、或边裁,或第四裁判员,球场上总少不了李大为的身影。除此之外,李大为还兼做一些生意。据李大为的哥哥介绍,在几个兄弟姐妹中,李大为的家境最好。赵兰女士告诉记者,在那段相夫教子的时间里,她的心中充满安全感。之后,从部队退役的儿子李健(化名)又被分配到南京市某区政府,成了领导的司机。一家人的好日子让旁人羡慕不已。

戒不掉的毒

可惜好景不长,由于年轻的李健交友不慎,竟沾上了毒品 *** 。夫妇俩痛不欲生,吃药、进戒毒所、甚至去广州实施颅脑手术,他们用尽了一切办法为李健戒毒,可生理上摆脱毒品易,心理拒绝毒品难。几年间,李健在戒毒和复吸之间恶性循环。而他那令人羡慕的工作,早就以单位劝退的形式消失了。家里不给钱就去外面借,借不到就回家逼母亲给。为了拿到钱,李健可以把家里所有能搬动的东西砸坏,家中所有的门上都有他敲打的窟窿。“儿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妈妈?你以前很懂事,不是这样的!你把妈妈也砸死算了。”当赵兰实在受不了儿子的精神折磨时,她双眼噙满泪水,歇斯底里地对李健喊着。“妈妈,我怎么会砸死你呢,我只要钱,没有你,我哪来钱呢?”已被毒品彻底腐蚀的李健面对母亲的巨大痛苦,面部毫无表情,拿到钱就走了。在夫妻俩不知多少次用积蓄偿还前来堵门的债主后,他们发现存折上只剩下十几元了。多年来攒下的一百万元积蓄已被儿子吸干。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为了替儿子戒毒,李大为经朋友介绍南下广东去做海藻提炼生意,谁知竟陷入传销的陷阱难以脱身。

致命的传销

2006年7月,李大为陷入广东省高州市某传销组织已半年多,在当初投入了三万五千元(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后,李大为至今未看到一分钱回报。为了所谓的让“10万在一年内变成100万”,李大为已经在传销组织的洗脑下欲罢不能。根据判决书,当月16日晚上,因为自己的“上线”及朋友陈勇找自己帮忙,李大为毫不犹豫地随陈勇前往高州某药店前等候他们要“搞”(打)的人。李大为之前已经知道,“仇人”还是他们组织位于茂名地区的“领导”。晚上8时许,“领导”高强出现了。陈勇和李大为当即抽出菜 *** 向高强的头部和身上乱砍。边挡边退的高强拔出随身携带的小 *** 、先后刺中陈勇一 *** 、李大为两 *** 。陈勇、李大为中 *** 部位均是胸部。陈勇、李大为死亡,高强重伤,三 *** 两条人命。广东省高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高强在遭到两人同时追砍,严重危及自己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时,持小 *** 还击,刺中陈勇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虽然陈勇倒地后,李大为仍在追砍,但此时高强所受到不法侵害的强度已比先前两个人同时追砍减轻很多,此时高强仍连捅李大为两 *** ,构成防卫过当。根据正当防卫及自首情节,法院判决高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于家属认为高强的刑事判决结果过轻,他们委托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春赣向当地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但被裁定驳回。民事赔偿方面,在杨律师的积极努力下,被告高强尽最大努力支付了10万元,与李大为的所有亲属达成和解协议。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赵兰仿佛又想起了刚到高州认尸的场景。“老公啊,你从来没和人红过脸,打过架,怎么一搞上传销就出去砍人呢!连命都赔上了。”若不是当时李大为的大哥在旁劝慰阻拦,情绪失控的赵兰恨不得当场就撞死在李大为的尸首旁边。还有将来吗?如今,赵兰只能和儿子居住在其母亲家,依靠亲戚朋友们的帮助艰难度日。儿子李健已经31岁,虽然驾驶技术一流,但因为吸毒史,没有单位愿意给他一份工作。在多次尝试找工作失败后,李健泄气了。在家呆着成为他这个而立之年男子的唯一选择。在痛苦中回忆成了母子俩唯一能做的事。(除律师外,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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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春赣
  • 执业律所: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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