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东律师亲办案例
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随意处分孩子的财产吗
来源:杨晓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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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小芳今年17岁了,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就备受爷爷奶奶和其他亲成友的疼爱。每年为小芳庆生日的时候,亲成们都会给她买很多礼物。今年小芳像往年一样开生派对,叔叔阿姨照常给她准备了许多的生日礼物,如衣服、钢琴、笔记本电脑等。生日过后,小芳的父母认为小芳已经有两个笔记本电脑了,这次新收到的笔记本没什么用,于是就在没有征得小芳同意的情况下,将这台新笔记本电脑卖了。几天后,小芳无意中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追问之下オ得知父母早就把笔记本电脑卖了。小芳很生气,觉得那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父母也无权随意处置。那么,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随意处分孩子的财产吗?

律师解答:

    小芳的父母无权随意处置小芳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小芳的父母亲作为小芳的监护人,对小芳的财产享有监护权,但小芳父母在没有征得小芳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小芳笔记本电脑变卖的行为侵犯了小芳的合法权益,所以应该将笔记本电脑归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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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东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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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晓东
  • 执业律所:
    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262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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