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转移财产给小三该怎么办?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1-04-02 浏览量:1380
案情介绍
汤某与丈夫某某在2013年结婚,婚后感情良好。去年10月份,她意外发现丈夫崔某有了外遇,与李某成了情人关系。更让汤某某气愤的是,丈夫竟然背着她,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给了李某21万元。汤某曾想尽办法要求李某归还这些钱,但都遭到李某的强硬拒绝。难以咽下这口气的汤某,一纸诉状将丈夫崔某和第三者李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1万元。
庭审中,崔某承认,他在逛街时认识了李某,后加了微信聊天,两人感情急剧升温,不到一个月,他就给了对方21万元。崔某称,“因为跟她在相处的过程中了解到,她有几个网贷平台的欠款已经逾期,她还向一个朋友借了九万块钱,而那个朋友因买房,一直催她还钱,所以比较着急。出于当时的想法,就想着帮她把这笔债务还了。”
最终法院判定:崔某某在婚姻续存期间,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将比较大额的财富转移给婚外的异性,违背了夫妻的忠实义务,该赠予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应当予以返还。一直以来,第三者都是遭人唾弃、谴责的角色,而法律也只保护拥有合法地位的婚姻当事人。第三者真的没那么好当!
3月15日,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悦家家事团队负责人蒋爱兵律师受邀参加了广西电视台早高峰意见人栏目,就该案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以及看法。
电台访问:当夫妻一方给第三者钱款或者买房、买车,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吗?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
在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在平时的日常开支当中一些小额的支出,不需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但是如果是非日常生活需要、比较大额的支出,都需要征求对方的意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以后才能够才能处分。
本案中被告没有经过配偶的同意,将大额财产转移给了婚外的异性,这种行为不仅背叛了夫妻间的忠诚,更是侵犯了妻子的共同财产利益。
因而这种单方转移共同财产给他人的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妻子当然可以要求接受财物的一方,也就是第三者予以返还。
电台访问:遇到类似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律师为您支招。
如果您或者您的身边朋友不幸遇到类似的事情,请保持冷静,尽量搜集配偶向小三转款的凭证、银行流水或者是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然后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人都认为结婚证就只是一张废纸而已,其实不然。结婚证是权利的宣言书,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保护自己财产,对第三者起到震慑作用。
访谈小结:婚外情并不鲜见,法院可以判决返还财产,但是感情问题、家庭稳定等问题还需要双方用心经营。
法律讲堂: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在婚姻期间内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的费用、破产安置费用、知识产权收益,还有其他共同得到的继承和赠与的财产。
法律讲堂:哪些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
2.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由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3.一方因人身损害所获补偿
4.一方在继承时,被继承人专门指定给其单独继承的财产
5.一方在获赠时,赠与人单独赠与其所有的财产
6.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相应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