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但是这个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具体的离婚手续又有哪些改变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
首先,需要离婚的男女双方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就离婚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你们是否符合离婚申请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会给你们一份《离婚登记申请书》,填写登记后双方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登记申请就结束了,之后就进入了离婚冷静期。
在冷静期的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想要撤销申请的,至少一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你《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这样就撤回了离婚申请。
等待冷静期30日届满后,双方就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但是这个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需要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办理,这个时间叫做办理期。需要双方在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照片、《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前往申请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需要明确,最后去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是之前你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且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期间,双方不可以再到其他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重复申请。
最后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签发离婚证,离婚登记办理完毕。
对于双方在办理期内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办理期届满则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对于仍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重新进行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