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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什么意思
来源:谭再甫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22
浏览量:487

怠于行驶到期权仅限于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却一直未主张.那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


  二、债务人能够行使权利的因素

  不存在阻碍债务人行使权利的客观障碍,若债务人因为客观障碍不能行使权利,则不得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待.

  三、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的因素

  债务人已经对第三人行使权利,但其行使权利的方法有所不当或者其结果并非有利,不属于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的范畴.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表现在债务人方面主要为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至于债务人是否有行使权利的意图,以及债权人是否已催告过债务人行使权利、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是否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则非所问.

  希望对您有帮助.若以其他方式诸如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等,就不能算是债务人向其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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