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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替换车辆会有什么用的处罚

作者:施厚松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1-03-22 08:56 浏览量:963

在一般事故发生的前提下,被拆迁人定性为肇事逃逸,替补人员按妨碍公共事务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肇事逃逸处理,以包庇、妨害公共事务罪确定顶替。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


    一、在交通事故中替换车辆会有什么用的处罚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会被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违法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另一种量刑从轻的法定情形。因此,我们不能否认他当时逃避法律调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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