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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要求书面保证怀孕主动辞职,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作者:曹全聪  更新时间 : 2021-03-17  浏览量:925

在职场之中,女性就一直是弱势群体,被歧视的那部分,认为女性如果要生育,一方面会给公司的工作带来一点的麻烦,另一方面还有一段较长的带薪休息时间。近日,被要求书面保证怀孕主动辞职,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被要求书面保证怀孕主动辞职,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近期就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自己去重庆某酒店应聘,酒店经理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我觉得女性找工作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我去年结婚,今年28岁,就是因为没有生小孩,找工作就要这么被对待吗?那么五险中的生育保险要来有何意义?”


  二、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也分两种,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在试用期内的;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另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我们在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解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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