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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来源:戴雅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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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最好能签订正式的民间借贷合同,一旦发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民间借贷可信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间借贷支付的利息往往高出这4倍的要求,尤其在目前贷款难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饥渴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将“不予保护”。

  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岔子,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手上有资金,又有朋友向你借钱救急,为了资金安全,一定要注意合理规避风险。

  三、民间借贷原告撤诉注意什么

  1、当事人上诉后又撤诉,如果尚未过上诉期,原判决没有生效,应当视为未上诉,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

  2、当事人上诉后又撤诉的,如果已经过上诉期,原判决已经生效。不能再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后对方撤诉的,原一审判决生效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对于生效的一审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影响执行。

  3、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如果发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处理,也可以搜集好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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