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党菊律师亲办案例
信用卡诈骗罪离你有多远?
来源:胡党菊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量:125

       现在办理信用卡越来越方便,加上年轻人的对提前消费观念的接受度也越来越高,所以基本每个年轻人手上都有信用卡,甚至是有多张信用卡。不管你当初办理信用卡的初衷是什么?胡律都希望在消费的时候,你能有一个合理的规划,否则信用卡诈骗罪有可能会离你越来越近。

这不是耸人听闻,类似的 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

       案由:

       信用卡诈骗罪。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份,被告人牛某在中国工商银行灯塔支行申请办理了卡号为62×××的信用卡,并提供了虚假的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资信证明。开始时被告人牛某能正常透支使用该信用卡,透支后及时还款,后来恶意套现使用信用卡,将套现的钱用于日常花费。2019年6月6日被告人牛某透支最后一笔4373.99元后,未能按期偿还透支款,并改变联系方式逃匿。到2020年8月止,被告人牛某累计透支信用卡本金99857.91元。

         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4月份,被告人牛某在中国工商银行灯塔支行申请办理了卡号为62×××的信用卡,并提供了虚假的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资信证明。开始时被告人牛某能正常透支使用该信用卡,透支后及时还款,后来恶意套现使用信用卡,将套现的钱用于日常花费。2019年6月6日被告人牛某在透支最后一笔4373.99元后,未能按期偿还透支款,并改变联系方式逃匿。到2020年8月止,被告人牛某累计透支信用卡本金99857.91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牛某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造成信用卡本金无法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牛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裁判结果:

        1、被告人牛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责令被告人牛某退赔中国工商银行灯塔支行99857.91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胡律温馨提醒:

      1、透支信用卡之前,应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

       2、如变更联系方式,及时告知银行;

      3、收到银行催款函后,积极和银行协商处理。

     更过法律问题,欢迎来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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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胡党菊
  • 执业律所:
    重庆宏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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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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