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投保的保险条款里都有关于医院级别的要求,比如保险公司会要求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这样的规定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跟私立医院相比,公立医院的监管更为完善,“虚假治疗”“延期出院”“过度检查”“天价药费”的现象出现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将医疗机构限定为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是保险公司控制成本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果遭遇了这样的拒赔,争取一下还是有赔付的机会的,比如有法院就将此类条款认定为免责条款,以保险公司未尽到提示告知为由认定该条款无效,判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虽然这种规定不合理,但为避免纠纷,就医时还是要尽可能的前往公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