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是越来越多了,据公安部统计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56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18亿人。当我们驾驶着汽车时,难免发生磕磕碰碰,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实践中,经常有人咨询:我们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小心撞死了人,是不是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将跟大家共同探讨,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从上可知,对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重点是要看交管部门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在此,提醒大家,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