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语堂律师亲办案例
撞死人了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房语堂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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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是越来越多了,据公安部统计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56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18亿人。当我们驾驶着汽车时,难免发生磕磕碰碰,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实践中,经常有人咨询:我们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小心撞死了人,是不是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将跟大家共同探讨,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从上可知,对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重点是要看交管部门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在此,提醒大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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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语堂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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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房语堂
  • 执业律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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