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不认怎么办
作者:崔茂秀 更新时间 : 2021-03-02 浏览量:427
交通事故发生后,肯定是要划分责任的。不管是谁的原因,在事故进行基本判断后,双方当事人都会收到责任认定书。对该认定书又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对于不认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有很多方法解决。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认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全责,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只能复核一次。
也就是说,交警认定全责可以不认,但是要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全责交通事故如何判定
(一)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对当事人的车辆造成了追尾。
(二)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属于逆行的情况。
(三)因为行为人的倒车行为,导致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
(四)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了溜车的情况。
(五)因为行为人进行车门的开关行为,导致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
(六)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行为人在行驶驾驶车辆的时候,没有对交通法规定的让行情况,进行礼貌让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在法律上面属于应该负全部责任的情况。比如行为人属于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是行为人属于逃逸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办法去认定。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办法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不认没有关系,可寻求法院的帮助。只不过通过法院诉讼途径时间会比较漫长。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害怕麻烦,能私下解决就自己解决,实在不行的也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