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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立案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来源:朱恩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量:840

  一、监察委立案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属于监察委立案标准的主要案件类型有两类,分别是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贪污贿赂案件的主要罪名有:

  1、贪污罪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渎职侵权案件的主要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二、监察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

  《规定》共四章33条,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立案、交办案件和指定管辖以及结案等相关程序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了以事立案、对涉案人员立案、对单位立案等程序,并设计了5种相关文书格式。

  三、监察委立案工作程序现实意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确保依规依纪依法、一体两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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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朱恩平
  • 执业律所:
    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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