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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来源:李春霞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8
浏览量:254

现在离婚的人数越来越多,一般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就是协议离婚,先调解,调解无果再提起诉讼。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或者是财产分配问题。找法网小编今天为您整理了关于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 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了,相信阅读过后都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要求给的抚养费也是不同的。若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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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春霞
  • 执业律所:
    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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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5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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