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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书,到底能不能任性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量:435

录用通知要怎么发?是电话口头通知,还是书面邮寄,或者是发送到电子邮箱?

发出录用通知后,老总突然说公司调整用人计划,嗯……不招了,要承担责任吗?

录用通知书已经列明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带着这些疑问,小编带你看看录用通知书到底能不能任性,可不可以“我的地盘我做主”。


一、录用通知书是什么?什么时候生效?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经过对应聘者的面试考核、筛选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发出的单方意思表示,主要目的在于告诉应聘者已被录用,用人单位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的性质、法律效力等,《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有的用人单位就认为录用通知书没有法律效力,在设计、使用录用通知书时,就很任性。其实,用人单位一旦发出录用通知书,该录用通知书送达应聘者时即生效,用人单位就要受到该录用通知书的约束。应聘者表示接受录用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时,该录用通知书对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均有效。

另,录用通知书在到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


二、录用通知书一般都有什么内容?


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录用通知书的内容作出规定。

实践中,录用通知书一般包括:工作岗位、薪资待遇、报到时间、报到地点、报到注意事项、报道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社保福利、录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及失效条件、违约责任等。


三、 必须发录用通知书吗?


“我的地盘我做主”,是否发送录用通知书完全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很多外企、国有企业等大型、规范的企业,都会发送录用通知书。一纸录用通知书,即便是小企业,B格一下子就上去了。口头通知录用时,因用人单位反悔不想录用而发生争议,应聘者就比较难举证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录用的薪酬待遇、工作岗位等信息。当然,最好的防范风险的方式就是合规运行,用人单位应合理制定用人计划,慎重对待录用通知。


四、 有了录用通知书,还用签订劳动合同吗?


有的公司认为,公司招聘时发放了录用通知书,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了。

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内容上会有重合之处,但录用通知书并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自愿作出的、法律对用人单位是否发送录用通知书并没有要求,发送录用通知书是其愿意在一定条件下与应聘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载体。

实践中,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二倍工资的案例也不少见,虽然也有部分案例认为录用通知书已经包括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双方按照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实际履行了,录用通知书视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持有录用通知书无须支付二倍工资。但这并不是普遍的司法裁判观点,为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建议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应聘者,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录用通知书与体检,谁先谁后?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建议用人单位在发送录用通知书之前,完成所有的录用前审查手续,如身份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体检等,认为应聘者符合公司预先设定的录用条件,再发送录用通知书。

这是因为,在应聘者提供了体检合格证明后,用人单位再发出录用通知书,可以根据体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录用,也避免因就业歧视发生劳动争议。


六、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反悔了,需要承担责任吗?


需要承担责任。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又反悔了,认为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应聘者如期报到,放弃了继续求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对录用通知书的合理信赖,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应聘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也就是,即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案例(2015)三中民终字第05267号


七、 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规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为避免因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建议用人单位在相关文件中约定“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八、 发放录用通知书的操作总结


1. 慎重发送录用通知书,不可任意撤销;

2. 录用通知书不是劳动用工必备文件,视用人单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发放;

3. 应当在完成所有录用审查项目后发送,如身份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背景调查、体检等;

4. 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发送录用通知书,避免就业歧视;

5. 录用通知书一般包括:工作岗位、薪资待遇、报到时间、报到地点、报到注意事项、报道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社保福利、录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及失效条件、违约责任等。

6. 录用通知书最好设置有效期限及失效条件,应聘者不能如期确认,用人单位可以另招新人;

7. 录用通知书建议设置应聘者违约条款,在应聘者未如期报到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8. 为避免发生争议,录用通知书或者劳动合同等文件应约定,当劳动合同与录用通知书不一致、冲突时,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

9.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反悔不予录用应聘者的,尽量协商解决;

10. 劳动者入职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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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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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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