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2021年1月20日之后发生在河南省的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或一审辩论终结日期在2011年1月20日之后的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2020年度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0.34元/年;
2020年度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44.91元/年;
2020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7.93元/年;
2020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201.10元/年。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20年6月19日发布) :
2020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47272元/年。
2、采矿业为71822元/年。
3、制造业为56691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88544元/年。
5、建筑业为54972元/年。
6、批发和零售业为56584元/年。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75865元/年。
8、住宿和餐饮业为43111元/年。
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79992元/年。
10、金融业为124240元/年。
11、房地产业为60973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49706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89322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49073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46858元/年。
16、教育为73598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81520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73108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73211元/年。
根据豫高法(2019)338号《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自2019年12月20日在河南省内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其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