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思维——遵循商业逻辑
【提要】
在民商事诉讼中,很多案件不仅仅是事实和法律问题,还涉及到商业问题,需要运用商业思维、商业逻辑来加以说明。
【案例14】
一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被告系某家电商标的所有者。2012 年,被告与原告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将该商标独家授权原告用于全自动洗衣机生产和销售。2016 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被告授权其他第三方生产该品牌洗衣机的,则每台支付原告违约金 1 万元。后经证实,被告在合同期内,又授权第三方生产该品牌洗衣机,有证据证明的数量为 5000 台左右。
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以合同约定违约金的 20%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被告抗辩称,该系列洗衣机每台售价大概 500元左右,利润率 20%。即便 5000 台的利润也不过 50 万元,1000 万元的违约金明显偏高。
笔者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提出:不能仅以每台的利润来作为损失参照计算。被告的违约行为,不仅仅是导致原告的直接利润减少,更重要的是由于本来不存在的第三方的加入,原告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大大降低,市场规模缩水,由此造成的损失远不止 50 万元。
【启示】
在商事诉讼中,每个案件都涉及商业利益的调整,如何说服法官作出对当事人在商业上最有利的判决,商业思维的运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