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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管辖法院是哪里?
来源:范晓雪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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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产业分割起诉统辖法院是哪里?

离婚产业分割起诉统辖法院,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准则规则,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依据双方从前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产业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求留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同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产业,仍是离婚后独自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产业,其诉的实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依然要适用相关规则,即在适用统辖准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统辖准则原告就被告准则。

二、离婚后产业纠纷的案由确定

离婚后的产业纠纷,包含以下几种景象: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产业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产业分配问题产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实行协议离婚时达到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完毕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产业而引发的纠纷。

关于因以上四种景象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

三、离婚后产业纠纷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产业进行分割,离婚后关于产业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到了产业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实行上述产业分割协议而产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产业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完毕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产业而引发的纠纷。

有关离婚产业分割的起诉状况在法律上是比较常见的,法律规则离婚产业能够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一致能够到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相关状况应当到上述具有统辖权的法院进行判定处理,具体状况由司法机关依据实践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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