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电话***。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货款纠纷一案,经贵院作出【2001】***经初字第***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 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位于***房屋一套;
2、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1998年被申请人购买申请人货物总计***人民币,只因被申请人卖出货物后未收回货款为由,不归还申请人所欠货款至今。贵院于2001年作出【2001】***经初字第***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如果被申请人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