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杰律师亲办案例
公安侦查案件的拘留报捕期限
来源:李方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量:324

【刑事拘留】

公安侦查案件的拘留、报捕期限:

①一般不超过10日(公安3天内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7天内批捕);

②案情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14日(公安7天内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7天内批捕);

③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公安30天内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7天内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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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255号财富大厦2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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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方杰
  • 执业律所:
    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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