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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到法院多久开庭
来源:戴维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31
浏览量:399

  一、起诉离婚到法院多久开庭

  从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离婚到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会经过以下经过时间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在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2、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3、开庭前,人民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原告、被告具体开庭时间。

  注意:在这些时间段中,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二、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三、离婚诉讼的误区

  一大误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责任方或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到的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夫妻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从而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无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二大误区: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把握不当还很容易构成不法侵犯别人隐私权。

  三大误区: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与条件也很多,不仅仅只有分居2年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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