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1)折价,即抵押双方协商以一定的价格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
(2)拍卖,即将抵押物交有关的产权交易机构或者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竞价出售。
(3)变卖,即由抵押双方协商同意,将抵押物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抵押物为限制流通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收购。
变卖转让抵押物的,最低价格应当得到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认可。
(4)以其他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办理。
特别提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上述方法实现抵押权;如协商不成,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