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君律师亲办案例
案例分享--AAA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之十离职管理
来源:郭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量:891

案例一:

问:2010年李四入职服饰公司担任印胶部门负责人,2016年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后李四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是否支持?


答:法院认为,李四所在车间为胶印部,属于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部门。公司未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李四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李四支付赔偿金


案例二:

问:2017年5月16日,李四请假赴医院就诊,医院向其连续开具病情证明单至8月2日。2017年5月31日,上海某物业公司向李四出具《不续签通知书》,告知双方劳动合同于2017年5月31日到期终止。后李四主张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离职期间的工资损失,能否支持?


答: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物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处于医疗期内的李四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损害了李四的合法权益,应恢复劳动关系至医疗期满,并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病假工资。


以上内容由郭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君律师咨询。
郭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2好评数19
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创业大厦13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君
  • 执业律所:
    山东众成清泰(淄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3*********72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淄博
  • 地  址:
    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创业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