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云律师亲办案例
这个回击太爽了,再也不怕被催婚了
来源:陈海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量:131

一年一度的春节将至,比变老更可怕的是家人的催婚。虽然各地的春节习俗不同,但催婚却惊人的做到了全国一致。

催婚,成为了当代青年人新年快乐的第一道难关。

大城市里再时髦再卓越再出色的白领,回到老家都是一样的处境:

家族邻里济济一堂,没有人好奇你的口红色号和新款包包,没有人关心你今年换了一份多牛的工作,更没有关心你的梦想。

他们只关心一件事:有对象了吗?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娃?

婚姻本应是一件幸福的事,可从热心肠长辈口中输出时,却成了最伤人的言语凌迟。 

当代年轻人对「催婚」已经恐惧到电话不敢接、有家不敢回、甚至租恋人蒙混父母。

距离春节还有15天,希望新的一年,世界上能少一点催婚。

1、感受一波前线被催婚同胞的日常

@小月亮:

只要我回家,电视机就会无限循环放,相亲大会,非诚勿扰等节目。

@小a熊:

最近降温,跟我妈说睡觉冷想加毛毯,她说,「两个人睡就不冷了。」 

@辣辣娜:

姨妈痛的时候,妈妈说生个孩子就好了。

@阿狼:

我妈:「你看天上的那朵云,像不像你女朋友?」

@坚强到名叫坚坚:

我亲妈,发了一个抖音搞笑视频给我,主旨是:你不是不想结婚,你是没人要。

@平平平仄:

一周安排至少一次相亲,我遇到过带女友前来相亲的相亲对象……

@VVVVVVVi:

有个女孩追我,我明确说不喜欢,但我妈很喜欢,然后我妈背着我约这个女孩子散步去了。

@吸管杯:

我妈半夜睡不着,想起我还没结婚就哭。

@咆哮的Jenny:

细数我每一个单身(或恢复单身)的男性朋友,仔细盯着我朋友圈里晒出的每张照片里,出现的每个异性一一盘问……拜托各路神仙保佑我赶紧嫁掉,还有收集喜糖的嗜好,然后逼我吃掉,美其名曰:沾喜气。

2、被催可以,被催得无法反驳可不行

被催婚可以,没法反击那就非常被动了,这里为大家贡献一些技巧,仅供参考,实施风险自担~

招式1:大家少见面

返乡得做核算检测,各城市现在都倡导就地过年,甚至给出各种留守当地的奖励基金。

假期本来就不长,车票也不好买,路途又遥远。

不回家——是反催婚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节后错峰再回家陪家人,既支持了国家防疫工作,又躲过了三姑六婆的问候。

招式2:巧妙转移话题视线

有些人催婚、催生吧,也真不是为了关心,而是别有用心。比如女儿的对象很有钱,儿子的女朋友很漂亮,媳妇生了龙凤胎。

但人无完人,就不信ta没有“软肋”,大胆袭击对方。

“您儿子今年收入怎么样?”“太漂亮的媳妇很危险啊!谁谁谁的媳妇就是出轨了多少多少人”“龙凤胎可得准备好两套房子啊,不能偏心。”

......

招式3:陷对方于“不仁不义”

提前存好被催婚后跳楼、跳河、自杀未遂的新闻,一遇到催婚就适时插入新闻时事。

说说闺蜜被催婚,随意选了个人就结了婚,婚后被出轨、被家暴的悲惨故事。

最后升华主题“结婚这事儿,真的是看缘分。”

招式4:化被动为主动

被催婚时,现场人越多越要主动出击,疯狂求介绍。

在求介绍的同时提出自己对未来对象的「合理要求」

“身高长相上等水平,收入要高,对人要体贴,无不良嗜好......”

真要有这样的人介绍过来,也是捡到宝。

当然这些都是缓兵之计,你要对自己的婚姻有自己的想法,这样才能用上面的招数作缓兵之计。如果你对婚姻一点主见都没有,那还是乖乖听父母话,该相亲相亲,该恋爱赶紧恋爱。


3、催婚不止是社会现象,更涵法律问题

当然,除了以上方法,催婚其实也涉及到法律问题,在该义正言辞实在不得已的情况,何不拿出法条来镇场?


首先,强加干涉婚姻自由违背宪法规定的“禁止破话婚姻自由”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姻自由,每个人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都有自主的权利,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个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

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了,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典》更是不允许包办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另外,刑法也有个罪名,叫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严重的话,是要蹲大牢的。稍有不慎,离犯罪只有一步之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乱散布隐私违背公民的隐私权

法律上的隐私权,说的是个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我有没有男/女朋友,结没结婚,这都是个人的隐私。”宣扬、刺探隐私是不道德且不合法的。

没有所谓“该结婚的年龄”,成年人有权利掌控自己的生活。

虽然长辈们的催婚很磨耳朵,但也千万不要一时赌气,随意敷衍交差,人生从来就是自己的。要和什么样的对象去迎接未来的日子,选择权永远在我们自己手里。

希望大家都能,在爱情的银河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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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海云
  • 执业律所: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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