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退回彩礼的规定
如今生活水平是提高了,彩礼也随着物价上涨越来越高。高价的彩礼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到了里面的商机,他们利用婚姻法的漏洞骗取高额的彩礼后消失不见了,骗走了许多人的血汗钱。
针对这情况,《民法典》在婚姻章节中专门对彩礼这方面制定了相关规定。 其中有三种情况男方是可以申请要回彩礼的。
1、名义上的婚礼
意思就是没有登记结婚,只在家里办过酒席,被认定结婚的。在未拿证之前如果因为不合适不能生活在一起,此时男方有权向女方申请要回彩礼,女方需一分不少的归还给男方。
2、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里背债
很多男方家庭条件差,为了结婚四处借钱好不容易凑够彩礼钱,因此男方背下债务。如果两方因不适合分开,此时男方家里有权要求女方退回彩礼还债。
3、登记结婚但还未生活在一起
这主要针对那些骗婚的,她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高额的彩礼,拿到彩礼后她们就会表面做做样子就一走了之。
此时男女双方如果登记结婚了,但是实际没有生活在一起,就不能算结婚,如女方带着彩礼走了,此时男方有权申请要回,而且女方要一分不差的归还。
这个新婚姻法的规定,保护了男方的权益,也杜绝了社会的一些不良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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