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选择律师亲办案例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来源:张选择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21
浏览量:1626

   宇宙中自从有了生物,就有了罪恶,有了罪恶,就诞生了正义。任何正义不是舶来品,不是海龟,也不是土鳖。正义是让受害者说话,让权利者说话,让法律做主。

   律师本身不是正义的代表,律师是法律的代表;法律的重担不是惩恶扬善,法律的职责是让人们行为时要规范。

   律师在法庭上的职责是让法官和陪审团明白:“有可能这个人无罪或罪轻,有可能这个人被冤枉,有可能这个人被逼供,有可能这个人因惊吓而语无伦次大包大揽罪责,全部有可能......”

   律师不是受害者的仇敌,律师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互为镜子。如果律师看不得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律师就没有为当事人尽到职责;如果侦查和公诉机关没有看见律师,说明他们无视证据,无视法律,说明他们只看见溪流,没看见水源,只看见罪恶没看见新的伤害.......

   时下,律师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律师执业人数应当超过国人基数的10%,若果如此,法治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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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选择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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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张掖路泰生大厦B座19楼19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选择
  • 执业律所:
    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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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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