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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有限意思表示
来源:郭天喜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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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通常以积极方式为之,沉默有限视为意思表示。积极的行为主旨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很容易就能领会对方意思表示。消极的意思表示则不同,离开特定的场景,他人很难领会其意思。

《民法典》第140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法律有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一、默示可以作为意思表示。

默示作为消极存在,通常不是意思表示。多数场合,他人很难理解默示人的意思状态,更难以据此与其达成合意,发生民事行为。模示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视为意思表示。

二、法律有规定时候,沉默示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法律规定了行为人行为的时效期间,行为人消极待之,沉默不为,时效期间超过,就视为行为人放弃了相应的法律权利。

权利是有限的,无限的权利是不存在的。权利不可以任性,要依法及时行使。以沉默方式“丢弃”权利,达到法定条件,可以视为放弃意思表示的默示。

三、当事人有约定时,沉默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民事主体约定了行为模式,相互合作从事一些民事行为,只要符合约定,沉默也可以视为意思表示。诸如民事主体约定了涉及某些行为的接受与否的表态时候,明确约定有异议就提,不提异议即为认可的场合,接收人沉默不语就可以视为认可的意思表示。

四、沉默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民事主体在持续的交易中形成了特定的显性的交易习惯,即使双方没有约定沉默作为意思表示,只要双方的做法符合双方的交易习惯,无表示的沉默也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这里的交易习惯是前提。没有交易习惯,就没有把沉默视为交易习惯的余地。

五、沉默视为意思表示为例外,不作为意思表示为原则。

沉默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你怎么知道他什么意思?离开了条件,沉默就是无,什么意思都没有。这时候,沉默当然不能作为意思表示。

符合《民法典》第1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沉默可以有条件被视为意思表示。除此之外的其他沉默,都没有意思,更不是意思表示。

这就回到了满足了法律规定条件的行为,符合了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的行为,可以产生设立民事法律关系。除此以外,民事主体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说,不会发生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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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天喜
  • 执业律所: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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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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