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亲办案例
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要双方都在现场,一方不能到庭如何处理?
来源:张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176

很多时候一方起诉离婚,另外一方经两次传票,还是不出庭,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那么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要双方都在现场,一方不能到庭如何处理?
        1、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3、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根据《婚姻法》第 32 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 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 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张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梅律师咨询。
张梅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9504好评数228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佳兆业广场13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梅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26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佳兆业广场1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