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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合同律师排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来源:汤兴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63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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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汤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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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120141054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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