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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来源:褚衍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220

一般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资金和房产等财产。由于房产是属于不动产的,在分割的时候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是能够进行分割的。那么离婚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一、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离婚能分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分不到一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1、用他人身份购房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2、买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

  3、受赠、继承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做出种种限制。

  法律咨询:

  网友: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律师: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区分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其次就是要知道一般是在无法协商一致分割的情况下,才是去法院起诉;最后离婚夫妻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的,其中也可以约定一方净身出户,但在诉讼的情况下就不能这样操作。

  离婚的时候若是以他人身份或者由父母出资的未过户的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分割房屋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只有符合共同财产范围的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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