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被《商品房认购书》套牢,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往往要交付定金,而定金罚则令很多人最终不得不买房。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可以:
1、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法律上来说,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
2、将“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
3、保持冷静,谨慎对待销售人员的宣传,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被“套牢”;
4、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购房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购房合同,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以保证在自己没有过错的时候能够随时“退出”。
(二)签约过程中要注意:
1、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2、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4、聘请专业律师参与。
(三)合同签订后要及时跟进的事情:
1、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2、房款一定要打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3、及时收取房地产发票以及各项税费票据;
4、寻求救济,及时否定“霸王条款”,法律应成为购房合同“霸王条款”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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