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继成律师
吴继成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企业 劳动纠纷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5-8530-1217

接听时间:08:00:00-22: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常州律师 > 钟楼区律师 > 吴继成律师 > 律师文集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

作者:吴继成  更新时间 : 2021-01-14  浏览量:530

交管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是否会进行赔偿,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进行讨论。


  一、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该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以上内容由吴继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继成律师咨询。

吴继成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企业 劳动纠纷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手  机:135-8530-1217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