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娅楠律师亲办案例
《民法典-婚姻篇》新规定
来源:杨娅楠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量:187

我国《民典法》于2021年1月1日实行,以前的《婚姻法》将正式废止,《民法典》在婚姻家事方面的修订将带来哪些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

这一条应该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了,自民法典公布那天起,就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那么,关于“离婚冷静期”《民法典》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夫妻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后,30天内都可以反悔撤回;同时在30天期满后,双方也要在30天内去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任一方不领取的,则视为申请撤回。

因此,《民法典》中的这一条被人们形象地称为“离婚冷静期”。但是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这里指的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形;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应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起诉离婚不再“遥遥无期”

以前的《婚姻法》在执行的时候,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起诉的一方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而且再次起诉后也不一定能判离。所以,现在出现了很多人起诉离婚,却遥遥无期的情况。

但是,在《民法典》中,这一情况有了改观,在《民法典》实行后,新规定降低了判决离婚的门槛,避免了多次离婚诉讼都不能判离的情况,给予了双方更多的离婚自由。

3、更加保护全职太太和“丧偶式婚姻”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新增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个“负担较多义务”应不单指全职太太,一方又工作又照顾家庭、孩子,而另一方对于家庭不管不顾,也就是说的“丧偶式婚姻”,应该属于此种情况。

另外,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申请多分财产。

还增加了“其他重大过错”一项,就是说除了对方的“过错”不限于出轨、家暴、虐待等,对方如果出现了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也可以获得赔偿。

4、扩大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在《婚姻法》第十七条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这两项。

投资的收益是指投资公司股权、股票等的收益,但只限于婚后投资,另外要注意的是投资亏损也算共同亏损。

即使一方未告知对方,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离婚后孩子怎么判?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样的说法更加清晰明确,更具可操作性。

另外,2到8周岁以内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需要尊重他们本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关于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的规定比《婚姻法》更加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以上这5条,都是大家非常关切的婚姻尤其是离婚相关的法律条文。


以上内容由杨娅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娅楠律师咨询。
杨娅楠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0好评数0
济南市经十路22799号银座中心二号楼701、702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娅楠
  • 执业律所:
    山东轩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50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济南市经十路22799号银座中心二号楼7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