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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来源:李世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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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工伤期间到期了,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呢?这也是我们很多劳动者在实务中会遇到的问题。

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六级伤残、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问题有不同的规定:

1、劳动者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的,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即只要是1级至4级伤残,无论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劳动者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即工伤5级、6级伤残的,只有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劳动合同才能到期终止,但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没有提出,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到期了也不得终止。


3、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即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员工在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结合员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来判断。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苏州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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