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锐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登记在哪办理
来源:杨成锐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量:293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不少年轻人如果在婚姻中受了委屈或者有什么蛮多的话,会轻易选择离婚。其实婚姻还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如果夫妻两人协商一致要离婚的话,就需要对离婚的相关事宜进行一定的了解,那么离婚登记在哪办理呢?

 一、离婚登记在哪办理

  内地居民夫妻协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应平平静静地到婚姻登记机构,千万不要吵吵闹闹,一旦吵吵闹闹,就很有可能被登记机构人员认为,夫妻自愿离婚还没有协商好,就拒绝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证件应当是真实有效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证件齐全者,当天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种离婚手续比起上法院打离婚官司要快得多。

  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则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此类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在这种前提下,婚姻当事人选择在内地离婚,只能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等在民事行为权利能力方面与国人是一致的。

  离婚登记在哪办理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登记在哪办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双方协商离婚的话,可以前往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前一定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


以上内容由杨成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成锐律师咨询。
杨成锐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959好评数10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75号广武大厦1217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成锐
  • 执业律所:
    甘肃解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34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75号广武大厦12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