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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袁战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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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二人”是最低要求,人数上不封顶。

  第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既要求共犯人均具有犯罪故意,还要求共犯人都有相互协作的意思。

  第三,共同犯罪必须要有共同行为,可以是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以及帮助行为。


  二、共同犯罪处罚原则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根据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而不尽相同。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刑法对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对主犯的处罚原则

  根据刑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此外,对于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等方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至于从犯,刑法第27条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胁从犯,则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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