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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司,做大股东还是做小股东更好?
来源:彭国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量:2128

办公司是很多人的梦想。如何开办一家公司呢?开办公司会有哪些风险?应当如何去降低或者规避风险?这些问题都是任何想开办公司的公民需要思考的。


开办一家公司很辛苦,风险也是很大的。马云说过绝大多数人都死在创业的路上。据说创业成功者不足10%。虽然风险极大,但人们还是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冒着极大的风险去创业,去办公司。


那么在开办公司时你是选择做大股东还是做小股东呢?大股东和小股东各有哪些风险,又该如何去防范和降低风险呢?


首先来看小股东的风险。

其一,小股东出资相对要少,占的股份比例不大,所以就会较难影响公司经营决策。小股东可能会有很多经营的想法跟大股东不一致,其意志会被大股东排挤,无法成为公司意志。其当初参与创办公司时的一些想法根本性无法实现。


其二,小股东一旦投资,可能会很难撤回、收回投资。虽然法律上规定了股东收回投资,但门槛设定都很高,适用的条件要求很严格。所以往往小股东投资后很难撤回、收回,有时会有“任人宰割”的苦恼。


为什么会出现上面的风险?因为一般中小微型公司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性的公司。而公司的特点又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虽是股东,但不一定是经营者。即使是经营者,公司重大的决策也是由股东会、董事会制订。小股东因其股权份额小,在多数决的议事规则下,小股东的意志便会被排挤、边缘化。


至于撤回、收回投资(退股),法律规定了三种途径。一是转让所持股份,转让股份如果价格过低,亏的便大。如果公司经营不顺,买的人也就是问题。故转让股份实际上是一件较难的事儿。二是强制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这个条件设置极为苛刻,只有在满足公司法第74条的情况下才可实施。公司法第74条的条件(完全满足)实际上是很少出现的。三是诉请解散公司并收回剩余资产,但只要公司还能够在大股东或者控制股东的控制下正常运营,就不符合解散公司的条件。


那么,小股东应当如何降低其风险呢?针对上面的风险,降低风险的措施和途径有以下几点:


1、针对特定事项或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设置绝对多数决(2/3)或更高比例的多数决、累积投票制、一人一票制等决议规则。


累积投票制是每个股份持有者按照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为其应有的选举权利,选举者可以将这一定数的权利进行集中或者分散投票的选举办法。例如,股东会需要选举五名董事,某股东持有100个普通股,这样他就有500票的权力。他可以把这500票的权力投给某一个人,也可以分别投给不同的人。


2、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或者股东之间提前约定小股东的退出方式,明确退出的条件。

如果有协议约定低于法律规定的严苛退出条件,那么小股东退出就会相对容易些,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3、小股东利用好股东的知情权、参会权等共益权,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的过程中尽可能了解公司,以便更好的预估自己公司的股权价值 并收集相关材料。


4、小股东要清楚了解公司法侧重保护小股东的相关机制:限制公司为控制股东提供担保;向滥用股东权益的控制股东提出索赔;针对排斥自己参会权的瑕疵决议的撤消权;知情权;临时股东会召集权;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累积投票权;股东代表诉讼或派生诉讼权。


小股东有风险,那么大股东是不是就没有风险了呢?

不是的。下面再谈谈大股东的风险。


其一,虽然大股东能控制股东会决议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依个人想法或者喜好任意左右公司决议。如果决议有损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人格的自身利益,或有损其他股东或小股东利益,或有损于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就属于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之行为,可能要债务连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其二、如果大股东不处理好与小股东的关系,可能会导致股东矛盾激发,进而严重破坏公司经营,形成公司僵局,进而小股东可以主张解散公司。


大股东或者控制股东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1、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利益输送的;2、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 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归另一方;3、先从公司抽走资金,再成立经营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4、先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的设备、场地、人员及相同或者相近的目的成立新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如果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持人公司全部股东10%以上的股东,或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针对以上风险,大股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降低其风险:

1、坚持法人独立性和自利性,以公司自身利益为决议之目的。集因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要慎用关联交易,包括关联买志,关联担保,关联债务等。做到账目清晰,公平合理,及时清结,以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性和自利性。


2、依法规范召开董事会,通过充分的协商讨论,保持与小股东之间良好的沟通、协作、互信关系。


3、尽量保障小股东的退出机制,不要自酿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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