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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黄国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9
浏览量:205

借款纠纷,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见到比较多的纠纷类型了,这主要是由于欠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或者是恶意拖欠借款导致的,因此借款人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借贷纠纷怎么解决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处理借贷纠纷的方式很多,其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调解,仲裁,诉讼。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自行和解;

  仲裁则以双方签订仲裁协议或借贷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为前提;

  诉讼则是此类纠纷处理最常见的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处理,都要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的收集。一般来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如果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也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此债权的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证据主要有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银行流水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6、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0、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解决借贷纠纷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说调解、仲裁、诉讼等措施,具体怎么使用就要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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