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大林律师主页
廖大林律师廖大林律师
137-6116-2021
留言咨询
廖大林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内容变更后原合同还有效力吗
来源:廖大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369

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可以协商变更,那么何种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而变更之后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变更之前的原合同还有没有效力。

  一、合同变更对于原合同效力的意义

  《合同法》第77条规定了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里讲的合同变更是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合同签订的特殊性,有些合同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登记,对于此类合同的变更需要重新登记或审批。合同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履行的内容。


  二、合同变更与原合同效力相关的内容

  (1)合同标的的变更。

  包括标的物种类的更换、数量增减、品质的改变、规格的更换等。上述案例合同所发生的变更就属于合同标的的变更当中的品质的改变。

  (2)合同履行条件的变更。

  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合同价金的变更。

  包括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4)合同性质的变更。

  例如:租赁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5)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变更。

  例如:合同所附条件的去除或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提前等。

  (6)合同担保的变更。

  例如: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新设等。

  (7)其他内容的变更。

  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协议的变更等。

  三、合同变更后原合同还有效力吗?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如果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综上可知,合同生效必须要满足合同生效的三个要件: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规。合同变更要建立在原有合同的前提下,要遵守双方约定合同内容也要有所变化,合同变更之后原合同部分仍有效力。



以上内容由廖大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廖大林律师咨询。
廖大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02好评数10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137-6116-202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廖大林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
  • 咨询电话:
    137-6116-2021
  •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